| 球员的利益谁来保护 班古拉事件带来启示 |
| http://www.22878.com 2006-07-20 环球体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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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拉惨案发生之后,职业球员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问题再次成为了焦点。但是通过对国内部分球员的了解发现,目前国内球员保险意识普遍淡薄,甚至很多球员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保险。 昨天一位金德队的老队员,这位球员已经踢了6年的职业联赛,当记者问起这位球员是否知道有没有保险时,他竟然回答:“不知道啊,咱们踢球还有保险这事吗?” 随后记者询问这位球员,以前在训练和比赛中受伤之后,治疗和其他的费用都由谁来承担时,这位队员说:“大部分都是自己拿钱看的病,我在一次冬训中脚骨骨折,在当地医院看病的费用是俱乐部拿的,但是我回沈阳之后多次复查都是我自己拿的钱。因为骨折我也半年没有踢球,那段时间我的收入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但我也没想过什么保险,俱乐部也没跟我提这个事啊……” 当记者就保险的事情采访了一位金德队的年轻队员,这位队员承认自己在合同中看到过有运动伤害保险这一项,不过当记者问起具体的投保金额是多少时,这位队员竟然回答:“这哪知道啊,从来也没注意过,签合同的时候只注意赚多少钱了,从来也没看保险给赔多少钱啊。” 说上面两名金德队员的例子代表了目前中国足球运动员普遍状况绝不过分,在记者随后对数十名国内的职业球员进行调查后,发现绝大部分球员根本不知道自己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是多少。这些队员仍然认为,如果在训练和比赛中受伤,那么治病就找俱乐部,因为伤病影响了自己的收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自认倒霉。 中国球员对关系自身利益的保险问题意识淡薄,希望班戈拉事件能为这些球员敲响警钟。 就在班古拉事件爆发的第二天,关于“工伤定性”这个问题许多媒体都进行过讨论,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一条就可定为是工伤。班古拉作为沈阳金德俱乐部的一位职业球员,在代表该队进行比赛的时候受到意外伤害,从法律角度上可以明确其为“工伤”,那么好,既然算是工伤那为什么金德俱乐部除去口头表示替其负责却未拿出正式的方案呢? 依照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及定性的有关规定来看,班古拉目前的情况属于1—4级重残级别,金德俱乐部将应为其支付24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就是班古拉两年的年薪,如此简单的道理但至今未有人对此进行过承诺,据说班古拉的年薪达到数十万美元,如按上述照规定,金德俱乐部应为其支付近百万美元的赔偿。 从这件事情我们我可以看出,目前的国内足球环境与各项规则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很稚嫩,没有一个系统的球员意外伤害保护制度,俱乐部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甚至连球员自己也不懂得如何依靠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等,我们只能承认,目前的中国足坛还很不成熟,我们也只能期望,通过班古拉的悲剧,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最终使中国足球渐渐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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